科斯定理提出市场有时候可以自发地矫正外部性。只要产权明确,交易成本为零或很小,则不管将财产权赋予谁,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。说白了就是权责匹配,自由交易,资源谁用的好就归谁,损不足以奉有余,故强者恒强,弱者恒弱。本质上还是传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那一套,重视生产效率而忽视分配,当然,科斯定理的结论只有在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的情况下才能得到。如果不是这样,结果就会不同。
科斯定理最为流行的版本,是由斯蒂格勒总结的:在交易费用为零或足够低的情况下,不管资源最初的主人是谁,资源都同样会流到价值最高的用途上去。用大白话来说,就是谁用的好归谁。通过这种方式将双方的决策联系在一起,达到解决外部性的问题。顺带一提,科斯定理不限制产权初始状态,但最终都会达到双方最优状态,这是因为内生的产权市场自带的帕累托最优性质。在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,欲使交易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利益,交易合同就变得十分复杂,为追求一个完备合约,势必增加相应的费用。于是,由于市场合同的高费用而使一些交易采用企业内部交易方式。
科斯定理主要有两部分,一是无关性,二是有效性。满足一定条件,前者意味着权利分配结果不随初始分配结果改变,后者意味着双方可以通过谈判达成权利交易的帕累托最优。当然,此前的分析并没有考虑市场交易成本,这是很不现实。在进行市场交易时,要发现潜在交易者,讨价还价,缔结合约等等都是需要成本。也就是说,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,交易的成本可能是不同的,因而,资源配置的效率可能也不同,所以,为了优化资源配置,产权制度的选择是必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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